本地单位对公积金账户暂停缴纳的新规进行了修订,账户停缴满六个月未再缴费者,可申请支取公积金此项规定,引发了社会广泛关注,而其中支取标准、申请手续等具体内容,更是受到普遍重视。
提取条件
个人在本市完成个人账户封存手续后,若停止缴纳公积金,并且封存时间已达到六个月,便符合申请提取公积金的基本要求。不过,如果个人在本市有尚未还清的公积金贷款,则必须先还清该笔贷款,才能提交提取公积金的申请。同时,申请人在申请提取公积金时,必须确保在本市没有未结清的住房公积金贷款,并且也没有在其他城市继续缴纳公积金。个人若需在异地缴纳公积金,须依照相关制度执行公积金的转移手续。
提取材料
申请人须建立个人银行账户,详细规范请参照“五、事项说明”部分第七条内容。若申请未采用网络方式提交,应递交《住房公积金提取承诺书(授权书)》的原始文件。申请人必须保证所递交的资料及信息的真实状态、合法性质、有效期限,并须承担相关后果。公积金管理机构具备核查资格,相关组织及个人有义务配合检查工作。
线上办理渠道
申请人能够通过佛山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的个人网络服务平台,或者利用“佛山公积金”微信公众号的个人网络服务来办理相关事务,这种线上办理方式,具有显著的便捷性和高效性,使劳动者无需前往实体服务窗口,切实节约了时间与精力,在疫情防控阶段,这种线上办理方式的优势更加显著。
线上办理流程
通过在线渠道递交申请,需先勾选“六个月期限未完成缴费”的条目,继而激活“请求支付”流程,并确认《担保付款(授权)凭证》的有效性,随后进入申请界面,指定资金接收的银行机构,填写收款账户信息,最后点击“确认支付”键完成申请步骤。在首页,可以经过“处理业务”功能,挑选“个人提取”,按照指引步骤能够实现申请。申请完成之后,办理情况可以在首页的【查询我的】-【提取服务】-【个人提取信息】地方查看。
办理方式说明
公积金提取手续通常要求申请人本人亲自办理,继承人和受遗赠人亦需本人到场。特殊情况需他人代办时,代办人必须同时提供身份证原件和授权委托相关证明文件。此规定旨在确保职工公积金账户的安全。
审核与资金划拨
依据相关文件,公积金管理机构须在规定时限内作出审核回应,明确表态或批准或拒绝。若需进一步核实,会通知申请人补充资料或递交补充证明。审核流程完成后,通常会在三个工作日之内,将款项转至申请人预先设定的银行账户,此时间不包含周末及法定假日。申请人所提交的银行账户应保持有效状态,不得存在转账限制,账户信息必须经过核实确保准确无误,并且所有相关资料需完整齐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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