反不正当竞争法三修!10月15日起施行,能根治内卷式竞争?

6月27日,十四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六次会议成功通过了新修订的反不正当竞争法(以下简称新法),并规定该法将从今年的10月15日开始正式实施。这部反不正当竞争法是我国首部旨在推动公平竞争、规范市场秩序、保障市场经济稳定运行的根本性法律制度,自1993年实施以来,已经走过了30多个春秋。在那期间,历经2017年和2019年的两次修订,本次修改在全国人大常委会的会议上圆满完成了第三次修订工作。

市场环境不断演变,不良竞争手段亦不断更新,因此,法律法规亦需不断更新以适应时代。与2019年的版本相较,我认为,新法规准确把握了当前“内卷化”竞争的核心问题,有望从法律角度彻底解决“内卷化”竞争现象。

要彻底消除“内卷化”的竞争现象,首要任务是解决低价恶性竞争的问题。这种竞争导致企业利润减少,甚至出现亏损,从商业角度来看,这种状况难以维持。然而,为何低价竞争总是无法得到有效遏制?原因之一是劣质产品驱逐优质产品,成本较低的产品即便售价低廉也能盈利,这种行为损害了消费者和正当经营者的权益。此外,这些大型平台利用其强大的市场影响力,迫使商家必须以低价参与各类促销,同时还对商家提出诸如“只能退款”等不公正的条款。通过这种方式,平台得以扩大交易量,从而获取更多利润,而中小商家则承受着巨大的压力。新法对此作出明确的规定,指出经营者不得对其商品的性能、功能、质量、销售状况、用户评价以及所获得的荣誉进行虚假宣传或误导性宣传,以欺骗或误导消费者及其他经营者,此举实际上是对“劣币”现象监管力度的提升。新法针对平台运营者作出明确规定,强调“平台运营者不得采取强制或变相强制手段,要求平台内商家依据其定价标准,以低于成本价销售商品”,此规定有效阻断了平台为追求高额利润而损害中小商家利益的可能,从而更有效地维护了中小商家的权益。

要彻底消除“内卷化”的竞争现象,必须处理那些“链主”企业对自身市场地位的不当利用问题。这些在制造业和工程领域的大型“链主”企业,它们拥有对最终产品和供应链定价的掌控权。一些“链主”企业通过拖延支付货款、持续要求供货商降低价格、向下游分销商强行推销商品等手段,将产业链中的利益和资源尽可能多地聚集到自身手中,进而获取不平等的竞争优势,并利用这一优势对同行业企业展开营销竞争和价格竞争。对此情形,新法规增设了关键条款:规定诸如大型企业等经营者不得利用其在资金、技术、交易途径、行业影响力等方面的优势,强迫中小企业接受那些明显不公的付款期限、支付方式、条款以及违约责任等交易条件,亦不得拖延支付中小企业的货物、工程、服务等相关款项。借助法律的保护,中小企业将得以与“链主”企业享有平等的交流权利和公正的交易环境。

消除“内卷”现象,对于缓解企业间的恶性竞争同样关键。随着竞争愈发激烈,产品同质化问题加剧,同行间相互诋毁的情况愈发常见。在这种利益驱使下,众多网络水军、恶意评论者或是恶意贬低对手产品,或是编造各种虚假信息对企业进行抹黑,甚至直接攻击企业家,这些行为严重破坏了市场秩序。新法规明确指出,商家不得虚构、散布虚假信息或误导性内容,亦不得唆使他人从事此类行为,以免损害其他商家的商业信誉和商品声誉。展望未来,监管措施将不仅针对网络上的恶意评论者,还将扩大至其背后的利益关联网络。

_中华人民共和国反不当竞争_l反不竞争法的完善

除此之外,要彻底消除“内卷化”的竞争现象,关键在于处理那些干扰市场正常秩序的非市场性因素。企业扩大投资和持续生产的决策,很大程度上依赖于合理的利润作为依据,然而,非市场因素却对企业的成本产生了影响,进而为“内卷化”竞争创造了条件。为本地企业量身打造专属的补贴措施,将外地企业排除在享受政策之外;人为构建税收优惠区域,确保企业即便以较低价格销售产品也能保持运营;向特定企业以较低成本提供土地、资金、劳动力等生产要素,从而为其营造不公平的市场竞争优势。新法规将“国家构建完善的公平竞争审查体系,并依法强化公平竞争审查职能”纳入其中,其目的是为了消除非市场因素的干扰,确保不同经营主体能够依法平等地利用生产资源,并在市场竞争中享有公平的参与机会。

“内卷化”竞争现象反映了市场在局部出现了运作不畅,单纯依赖企业的自我约束和行业的自我管理并不能彻底解决这一问题,而法律则是维护市场秩序和商业道德最为有效的手段。新法规拓宽了违法行为的监管领域,赋予任何组织和个人向监管机构揭露不正当竞争行为的权利,监管机构在接到举报后必须依照法律规定迅速作出处理;同时,提升了违法行为的惩处强度,比如,商业贿赂的罚款最高限额从三百万元增至五百万元,新增了针对平台强制销售的处罚规定,罚金区间设定为五万至二百万元;并且加强了监管层级,比如,针对那些滥用优势地位的行为,由省级或以上政府监管机构责令其限期整改,这样的措施有助于遏制地方保护主义,确保监督工作的有力与高效。

社会各界对修订反不正当竞争法充满期待。法律所禁止的行为是企业行动必须遵守的底线,一旦越过这条底线,必将面临法律的严厉制裁,这对社会具有重要的指导作用。在应对“内卷式”竞争问题上,新修订的反不正当竞争法无疑将发挥其巨大的影响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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