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30日,河南省平顶山市的张先生向大皖新闻记者透露,自2022年起,他持续向多个部门实名举报该市河滨公园动物园长期使用个人收款码收取门票费用,累计金额已超千万元,然而至今未收到任何明确的处理结果。对于这一指控,动物园的前任园长表示,确实存在个人收款码,涉事责任人已经受到了相应的处分。同时,相关部门也明确表示,该事件已经重新启动调查程序。
涉事动物园
当事人举报:长期用个人收款码收门票钱
自七八年前起,这种情况便一直存在。6月30日,张先生向大皖新闻记者透露,他曾在平顶山市河滨公园动物园担任经营户,从事经营已有二十余年。在此期间,他注意到该动物园竟然私下使用个人收款码收取门票费用,有时上午还会使用正规的收款码,而到了下午便改用个人收款码。这种情况持续了数年之久,所涉资金达到上千万元之巨,而且与平顶山市园林绿化中心进行了收益的划分。
张先生表示,自2022年起,他不止一次向平顶山市税务局以及纪委等相关部门实名举报相关问题。税务局方面回应称,他们已核实了部分事实,并追缴了数万元税款,同时给予了他500元的奖励。纪委方面也告知他,动物园确实存在使用个人收款码进行收款的行为,这些款项被用于支付工资和购买其他物品,然而,纪委并未透露具体的处理结果。张先生认为,作为一家公立动物园,这种行为涉嫌违法,理应受到查处。然而,自举报以来已历经三年时光,该动物园的前任园长张某已于去年离任,然而,作为举报者,他依然未收到关于处理结果的明确答复。
张先生所提供的支付凭证表明,在2024年1月7日的上午九时左右,他支付了10元以购买门票,随后系统显示的收款方是“平顶山市园林绿化工程有限责任公司”。此外,在同一天的下午四时左右,他又支付了10元购票,此时显示的收款方则是“商户王某民”。
张先生出示的由平顶山市税务局第三稽查局发布的《税务检查通知书》中提到,该局已向河滨公园发出通知,要求从2024年4月17日开始,对公园在2021年1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期间的税务问题进行审查。在同年的12月份,张先生拿到了该局发放的《检举纳税人税收违法行为奖励通知单》。通知中提到,张先生在2024年4月3日所举报的税收违法行为,该局已经依照法律进行了调查处理。依照有关条例,该局决定向张先生发放500元的奖励。
张先生举报称,该动物园用个人收款码收款
原园长回应:相关责任人已受处分
大皖新闻记者观察到,在2025年2月,平顶山市园林绿化中心在其官方微信公众号上发布了一篇介绍性文章。文章中提到,自1959年至1960年,平顶山市着手建设河滨公园,并同期建立了一座简易的动物园。到了1965年,动物园再次开始筹备。随后在1968年至1969年期间,河滨公园被改作其他用途。然而,到了1973年,河滨公园得以恢复,动物园也随之重建。2016年6月,动物园启动了升级改造工程,经过一番努力,占地34亩的园区面貌焕然一新。这里饲养着56只国家一级保护动物,成为河南省内最大的黑熊观赏与繁育中心,动物笼舍的总面积超过9000平方米。
2012年,该动物园还曾被曝出自制门票。
6月30日,大皖新闻记者成功联络到了该动物园的前任园长张某。张某表示,关于这一事件,市纪委去年已经进行了处理。张先生所举报的偷税漏税问题,税务部门也已经进行了处理,并对相关责任人进行了处分。在此过程中,张某本人作为动物园的负责人,同样受到了相应的处分。去年他的调动也与这一事件存在一定关联。此外,上级园林绿化中心的两位党委委员,因涉及此事,也被免去了职务。
张某对于张先生所揭露的动物园使用个人收款码进行收款的行为表示,确实存在这样的个人收款码,不过市纪委的介入使得问题得到了改正,所有款项都已归入公共账户。不存在私吞公款或贪污数千万公款的情况,且并非如张先生所述,这一现象持续了七八年之久。
记者询问具体持续时间,张某回应道:“并未持续很久。”面对记者的进一步询问,为何选择使用个人收款码进行收款,张某解释道:“那段时间或许是因为考虑不够周全,对相关政策把握不够严格,但在事后已经进行了纠正。”
张某向记者透露,那位举报者张先生确实在动物园担任过经营者,并且是以真实身份进行的举报,不过他反映的问题目前已得到妥善解决。
张先生称,同一天上下午该动物园使用不同收款码
园林绿化中心:未参与分成,涉及金额上千万元不属实
紧接着,大皖新闻记者与平顶山市园林绿化中心的主要负责人取得了联系,并向其详细说明了相关情况。随后,该负责人将信息转达给了中心的分管负责人,进而由分管负责人与记者进行了沟通。
该部门负责人表示,涉事动物园确实是隶属于该中心的一个较小规模的班组,票价设定为10元,仅在春节期间游客较多,平时鲜有人至,年收入仅百余万元,连动物的饲料费用都无法完全覆盖,更不存在通过个人收款码收取上千万元资金或与园林绿化中心进行分成的情况。
关于张先生所反映的动物园采用个人收款码进行收款的情况,相关责任人并未直接作出正面回答,只是提到市纪委已经对这一事件进行了调查,然而并未公开透露具体的调查结论。
涉事动物园的前任园长张某提及,他和园林绿化中心的两位党委委员因这起事件而职务有所变动,对此,负责人明确表示了否认。他进一步说明,动物园的负责人确实在上一年进行了更换,而张某则是由于工作变动而转至该中心工作。至于中心党委委员,他们并非被免职,而是选择了辞职。这是因为中心的管理范围有所缩减,导致分工需要调整,因此不再需要如此多的人员,于是有五六个党委委员选择了辞职。
张先生曾因检举税收违法行为获奖励
税务部门回应:已重新立案查处
对此事件,记者再次与平顶山市住房和城乡建设管理局,即该园林绿化中心的上级机构取得联系,并向其说明了采访目的。该局工作人员回应称,他们会记录并核实相关信息,随后向记者提供反馈。然而,时至今日,记者尚未接到任何回复。
记者转而联络了平顶山市的纪检监察部门,相关工作人员回应称,该案件并非他们负责处理,他们会调查清楚后再给予回复。然而,直至稿件截止,记者仍未接到任何反馈。
平顶山市税务局第三稽查局的工作人员向大皖新闻记者确认,他们确实收到了张先生的举报,并且对这一情况进行了详细的调查。在调查结束后,他们向张先生提供了调查的反馈,并且为了表示感谢,还给予了张先生500元的奖励。
这位员工透露,目前张先生已向河南省税务局提出举报,案件已移交至他们手中,并且他们已经重新启动了调查程序,相关工作正在进行中。
律师解读:若属实,动物园此举涉嫌违法犯罪
针对这一问题,大皖新闻记者对北京安剑律师事务所的周兆成律师进行了专访。周律师表示,若动物园被举报的情况确实存在,那么其所作所为或许已经触犯了法律。
周兆成指出,若动物园属于国有性质,且工作人员为国家公职人员或受国有单位委派管理、经营国有资产,他们若利用职务之便,通过个人收款码私收门票款并与上级单位私分,则涉嫌非法占有国有财产,依据《刑法》第三百八十二条规定,可能触犯贪污罪;若动物园非民营性质,亦非国有单位,相关人员若利用职务之便,通过个人收款码私收门票收入并与上级单位分成,且非法占为己有,依据《刑法》第二百七十一条规定,由于金额高达上千万元,远超“数额较大”的界限,可能构成职务侵占罪;若动物园为国有单位,若违反国家规定,以单位名义将国有资产集体私分给个人,则还可能涉嫌私分国有资产罪,需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及其他直接责任人员追究刑事责任。
周兆成指出,此行为不仅可能触犯《税收征收管理法》等相关法律,还涉嫌偷税漏税,因此必须承担相应的行政后果,包括但不限于补交税款、支付滞纳金以及缴纳罚款等。